我国传统文化精华的组成部份

时间:2019-01-03 08:57:30   来源:周公解梦

  道教创于东汉,在早期科仪中道教音乐的资料,现在能见到的不多。北魏明元帝神瑞二年 (公元415年)寇谦之所得的“云中音诵”,即“华夏颂”、“步虚声”,是道教音乐较早的书面记载。

  唐代道教因受帝王之崇拜,盛行一时。高宗令乐工制作道调;武后重视道教,曾一度把内教坊改名为云韶府;玄宗不但令道士、大臣进献道曲,还亲自研究道教音乐,纠正当时道士演唱的一些讹错。《册府元龟》卷五十四云:天宝十载 (公元751年)四月,玄宗“于内道场亲教诸道士步虚声韵”。唐代道教音乐一方面受到宫廷的影响,另一方面又不断吸收民间音乐、西域音乐的养分,例如把《无愁》改为《长欢》,《老寿》改为《天宝长寿》,《苏罗密》改为《升朝阳》,《龟兹佛曲》改为《金华洞真》等等。道教音乐在唐代得到了较大的发展和提高。

  唐末五代时期,道教音乐继续吸收民间音乐,张若海在《玄坛刊误论》十七中说:五代修斋用乐,继续 “广陈杂乐,巴歌渝午,悉参其间”。直至北宋时,则出现了目前能见到的最早的一部道教音乐的谱集——《玉音法事》,其中记录了从唐代传至宋代的道曲共50首,是一份极其重要的道教音乐的文献。南来时代,道教音乐在长江流域的广大地区流行,并为更多人了解和喜欢,《无上黄箓大斋立成仪》卷五十七说:“时俗……工习声音以为悦”,这也就是说,当时道教的斋醮,对声乐、器乐的运用已经比较讲究(工习)质量,而且这种讲究已在道士和群众中成为一种风气(时俗)。对演唱、演奏的质量提出工习——专业化的要求,正是道教音乐在唐代以后继续发展提高的必然结果。

  明代道教经过部门科仪的编定,道教音乐不但有新的发展,而且更加规范,可以说已进入 “定型”阶段。明成祖时,又出了一本道教音乐的谱集——《大明御制玄教乐章》,该书用我国传统的工尺记谱法,记录了道曲14首。我们从这本谱集以及《大明玄教立成斋醮仪》、《圣母孔雀明王经》等经书中可以看到,明代道教音乐极其丰富,既有承袭唐、宋、元之旧乐,又有吸收南北曲音调的新制道曲,还有直接采用民间小调和音乐,如“清江引”、“变地花”、“采茶歌”等等。明末清初的叶梦珠在其著作《阅世编》卷九中,例举童年所听的道教音乐与老年时所看到听到道教音乐中的差别,对道教音乐发展变化之快很不理解,他惊叹晚年所听的道教音乐“引商刻羽,合乐笙歌,竟同优戏”。可见,明代的道教音乐已经具有较高的艺术水平。

  明末以来,道教逐步衰落,但是民间的道教活动,仍然很流行。甚至本世纪四十年代未,道教斋醮仪式在江南及南方各省的农村中,仍然十分盛行,这就使明代的道教音乐传统基本上保存至近代。

  通过上面这一简单的历史回顾,我们可以看到,道教音乐已有一千五百余年的发展历史,它包含有独唱、吟唱、齐唱、鼓乐、吹打乐和器乐合奏等多种音乐形式,在斋醮法事中,这些形式不断更换,灵活地组合,恰如其份地表现出召神遣将,声势磅礴的场面;镇压邪魔、剑拔弩张的威风;盼望风调雨顺、求福祈愿的心情,清静无为、仙界縹缈的意境。为道教的斋醮增添了庄严而强烈的气氛,给人以 “耳听仙乐”之深刻印象。道教音乐漫长的发展历史以及它的艺术成就,说明了它理应是我国传统音乐文化精华的组成部分之一。

  此外,道教音乐同中国长期封建社会中的农民的生产和生活,有十分密切的关系。从三百二十卷的《灵宝领教济度金书》中,人们可以发现,有关农业生产和生活的水灾、虫灾、雷击、瘟疫、伤病、生亡、延寿等等都列入了道教斋醮的内容。对于这些斋醮科仪的产生及评价,是宗教学的任务,而我在这里想说明的是:斋醮仪式是一定历史条件下信仰宗教的人们的需要,因此,斋醮所用的道教音乐,也是服务于这个需要。任何一种音乐,离开人民和社会的需要,它不可能产生和发展,也不可能保存下来。道教音乐能历经千余年由道士代代相传下来,这不能不说是社会需要,而且主要是中国长期封建社会中农民需要的结果。

  请看《上海市自治志》这本地方志,其中一张通告讲到光绪末年, “沪上夏秋之交,居民惑于禳解之说,往往设坛建醮,举国若狂,靡费不貲”(138页)。北京民族音乐研究所编印的《宗教音乐》的“道教音乐”一章中也说到:“衡山的道教音乐比较出名,所以不但在本地较多被请去做法事的机会,而且也常被请到广州去做法事”。李民雄先生的《浙江民间吹打音乐研究》一书,在列举了浙江地区农村中斋醮盛行的情况之后还指出:“在旧社会里,广大活村中的文化生活是非常贫乏,因此,道场几乎成为人们文化生活中极其重要的一个项目”。我以为这里所述的“极其重要的一个项目”,决不意味着中国农民偏信道教,应该说,中国农民的宗教信仰较淡薄,而且不专一。所谓的“极其重要的一个项目”,一方面无非是指斋醮同生产、生活有关。在过去的历史条件下,农民为了生产丰收、生活平安,除了寻求“神仙”保佑,还能有什么别的办法呢?另一方面,道教音乐作为一种有历史传统的并有一定艺术水平的音乐,对于宗教观念并不十分强烈的农民来说,除了寄托信仰的要求外,也许更多的是把它们当作具有一定欣赏价值的道士们的“演出”。民间的口头禅称为“看道场”,在农民心目中,这个“看”和看戏、看龙灯的“看”,并无差別。我以为,在中国封建社会中,也许只有这种具有历史传统而且比较丰富的音乐,是供社会最低层的阶级——农民作为欣赏者来欣赏的。这是其它任何一种有历史传统的专业音乐都未办到的事,它们也都没有象道教音乐那样拥有这么多的“观众”。道教音乐正是凭籍着民众的信仰需要和艺术欣赏的需要,因而能持续发展直至今天。在道教始有音诵以来的一千多年来,音乐史上兴兴衰衰,“乐府”、“教坊”、“太常寺”拥有许多乐官、乐工、教员,但是,其中又有多少音乐资料和音响传至今日呢?大量传下来的只是一些文字性的记载,这样的例子真是举不胜举。和这些音乐的结局相比较,道教音乐可算得是一个“幸存者”了。当然,道教音乐在历史上也有不少的失散,但是依靠民众和社会的需要,依靠着道教的宫观、道士组织上的相对稳定,使道教音乐能以代代传承的形式,使它有可能把大量的古代音乐和古代民间音乐保留到今天,成为“得天独厚”的古代音乐的宝库之一,成为中国传统文化精华的组成部分。